《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發布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印發 《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目前,我國各類鍋爐年消耗能源約20億噸標準煤,碳排放量約占全國碳排放總量40%,是我國能耗量最大、碳排放量最多的耗能設備。部分工業和電站鍋爐系統能效、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仍有提升空間,節能降碳減污改造潛力較大。加快推動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對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義。
《方案》明確鍋爐綠色低碳發展主要目標,到2025年,工業鍋爐、電站鍋爐平均運行熱效率較2021年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0.5個百分點,燃煤電站鍋爐全面實現超低排放,燃煤小鍋爐淘汰取得積極進展,廢舊鍋爐規范化處置和回收利用水平有效提升。
另外,《方案》還明確,到2030年,工業鍋爐產品熱效率較2021年提高3個百分點,平均運行熱效率進一步提高; 新建大型電站鍋爐最低穩燃負荷滿足電站機組最小技術出力要求,存量燃煤電站鍋爐節能降碳和靈活性改造取得積極進展;鍋爐污染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提高新建鍋爐標準,加快存量鍋爐改造
《方案》明確要提高新建鍋爐標準。新建燃煤電站鍋爐全部按照超低排放要求建設,采用清潔運輸方式,能效達到先進水平。進一步限制在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以下簡稱重點區域) 等新建小型燃煤鍋爐。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禁止新建、擴建分散燃煤供熱鍋爐,限制新建分散化石燃料鍋爐。新建容量在10蒸噸/小時及以下工業鍋爐優先選用蓄熱式電加熱鍋爐、冷凝式燃氣鍋爐。推動燃氣鍋爐全面采用低氮燃燒技術,嚴格限制排煙溫度,適時禁止非冷凝式燃氣鍋爐進入市場,優先使用低噪聲工藝和設備。
另外,《方案》明確提出淘汰低效落后老舊鍋爐?!斗桨浮诽岢鲇行蛲七M小型電站鍋爐和在役時間超過15年老舊低效工業鍋爐淘汰工作。充分釋放大型燃煤機組供熱能力,推廣中長距離供熱,加快替代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小型燃煤鍋爐。對于納入淘汰清單的鍋爐,需在完成熱負荷替代工作后方可拆除,替代的供熱設備優先選擇綠色低碳鍋爐。到2025年,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城市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重點區域全域以及東北地區、天山北坡城市群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
《方案》鼓勵因地制宜做好綠色低碳鍋爐推廣應用。在可再生能源電力充足地區,支持優先選用電加熱鍋爐。在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鼓勵發展耦合太陽能的蓄熱式鍋爐,探索構建多能耦合的供熱模式。在工業余熱富集地區,鼓勵優先選用余熱鍋爐。有條件的地區可在確保達標排放前提下選用農林廢棄物等為燃料的鍋爐。鼓勵電站鍋爐配套建設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系統。